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中国对原产于利比里亚的进口货物恢复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更新时间:2006-10-27  关注量:464  喜欢(268)

  自2003年10月11日起,中国与利比里亚共和国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经商商务部,自上述时间起,中国对原产于利比里亚的进口货物恢复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此前已征收税款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2、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4、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 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5、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邮电部、中保集团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中国对原产于利比里亚的进口货物恢复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海关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海关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