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自2003年10月11日起,中国与利比里亚共和国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经商商务部,自上述时间起,中国对原产于利比里亚的进口货物恢复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此前已征收税款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
1、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设备监造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2、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4、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 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5、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邮电部、中保集团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中国对原产于利比里亚的进口货物恢复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