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是否征收出口关税的问题,经商财政部、商务部同意,现公告如下: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免征出口关税外,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应税商品,一律照章征收出口关税。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办公厅
相关阅读:
1、教育部关于聘任先进板带生产装备及控制等1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及其技术委员会主任的通知
4、关于扩大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的通知
5、海关总署关于对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海关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予以征税】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