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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11年5月20日起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商品归类决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废止的商品归类决定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商品名称
1 W2005-261 可看、听、读的儿童圣经
2 Z2006-0827 道奇面包车
3 Z2006-0833 道奇面包车
4 Z2006-1341 火箭式三臂全液压凿岩台车
5 Z2006-1556 频谱分析仪
6 Z2007-0059 CNC刀库圆盘式
7 J2008-0001 牛至叶香料
8 J2009-0027 阻抗电子声门系统(带计算机的分析测量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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