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02号公布)有关规定,现将该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予以公布(见附件),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二O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Nocy相关阅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2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3、关于印发《实施新〈公司法〉 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相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9号】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