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014年1月24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至2014年2月12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3716.831吨,超过2014年12597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4年2 月13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2月12日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及征管问题的通知
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标准体系》和《国土资源“十二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 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温州万爵鞋业有限公司的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6号(关于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及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