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为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直达一体化改革步伐,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与物流运作规律,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进出口环境,海关总署决定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直达一体化改革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5年5月1日起,福建、广西、海南等三省(区)内的福州、厦门、南宁、海口等四个海关启用区域直达一体化直达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66号公告适用于福州、厦门、南宁、海口海关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4月7日
相关阅读:
1、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财政部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5、云南省档案条例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扩大广东地区海关区域直达一体化改革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