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18  关注量:1967  喜欢(319)

财税〔2016〕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决定精神,落实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所得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列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的“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范围。

二、企业从事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取得的所得,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规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依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点击查找

赞一下!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