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有关材料、证据,并进行质证。但是,该法并未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是否有权要求申请人出庭作证。
根据实践经验和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会优先考虑书证和证人证言等证据形式,而不是要求申请人出庭作证。但如果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申请人的出庭作证对于查清事实、解决争议有重要意义,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庭作证。
总之,行政复议机关是否有权要求申请人出庭作证,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行政复议机关的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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