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用途或者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可以选择将其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变更时,应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新的账面价值,并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从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当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用途或者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公允价值可靠测定的条件时,企业可以选择将其从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变更时,应按照变更时的公允价值确定新的账面价值,并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从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再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用途或者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公允价值可靠测定的条件,但后续又重新具备时,企业可以选择将其从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再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变更时的处理方式与前两种情况类似。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哪种计量模式,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都需要对其进行公允价值的评估,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另外,变更计量模式的决策应当基于可靠的信息,并经过充分的论证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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