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可以减除以下收入:
1. 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减除职业技能提高、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
2. 劳务报酬所得:可以减除劳务报酬所得的20%或者800元的费用,以其中较低者为准。
3. 稿酬所得:可以减除稿酬所得的20%或者4000元的费用,以其中较低者为准。
4. 经营所得:可以减除必要的生产经营费用、税金及其他支出。
5.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以减除必要的生产经营费用、税金及其他支出。
6. 财产租赁所得:可以减除必要的生产经营费用、税金及其他支出。
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可以减除专项扣除。
8. 资本利得所得:可以减除取得资本利得的成本、税金及其他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减除的各项费用必须是真实、合理、与所得有关的支出,并且必须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同时,不同类型的收入减除的费用标准也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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