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一般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 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
- 股东转让其全部股份的;
- 股东转让其部分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决策权的比例的。
2. 股东大会不需要审议的情况:
- 股东转让其部分股份,但不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决策权的比例的;
-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仍然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并向公司进行报告。此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审议股份转让有特殊规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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