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属于增值税的附加税。根据相关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期限为每月的20日。也就是说,纳税人需要在每月的2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当月的增值税申报表中,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将会被处以滞纳金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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