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要求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同级税务机关重新审查的一种行政救济程序。税务行政复议适用于以下范围:
1.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或者纳税义务人的税务处理行为;
2.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或者纳税义务人的非税收入、非税负担等行政处理行为;
3. 税务机关对非纳税人或者非纳税义务人的行政处理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且必须符合法定的申请条件。同时,纳税人或者纳税义务人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行政诉讼,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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