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是指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重新审查、裁决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义务人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
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裁决。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是一种重要的行政救济方式,可以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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