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仲裁申请,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如果仲裁机构认为仲裁申请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申请人补正或者补充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应当在收到补正或者补充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再次受理。因此,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一般为五日内。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如何进行修正风险识别或评估结果?
2、售后回购与经营性租赁有何区别?
3、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的成本如何确认?
4、分析型组织如何建立和维护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5、会计账户的分类有哪些?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是多长?】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初级会计职称
精华问答
搜索栏目:
初级会计职称
精华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