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其中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需要进行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会影响当期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金融工具:披露和计量》的规定,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需要进行披露。
具体的披露内容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日期、处置收入的金额、处置费用的金额、处置收益或损失的金额、处置收益或损失的计算方法等。
需要注意的是,披露的形式可以是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进行说明,也可以在管理层报告中进行披露。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为什么审计师需要关注检查风险?
2、某一时段和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区别?
3、进口环节的消费税计入成本吗?
4、如何制定有效的资金活动策略来降低财务风险?
5、公司战略的风险管理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和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吗?
以上就是关于【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是否需要进行披露?】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中级会计职称
精华问答
搜索栏目:
中级会计职称
精华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