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级经济法的相关规定,提存
合同是指当事人将
合同标的物交付给第三人保管的一种
合同形式。提存
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般由以下几方面承担:
1. 提存人(委托人):提存人是将
合同标的物交付给第三人保管的一方,如果提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例如未按时履行提存义务或未支付保管费用等,将承担违约责任。
2. 保管人:保管人是第三人,负责保管合同标的物。如果保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管义务,例如未妥善保管合同标的物或未按时交还合同标的物等,将承担违约责任。
3. 受益人:受益人是指提存合同的一方或多方,其权益与合同标的物有直接关联。如果受益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例如未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或未按时提取合同标的物等,将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提存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根据具体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可以参考中级经济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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