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会经济法的规定,要约的撤回必须在接受方接受之前进行。要约是一种邀请他人订立
合同的行为,要约人有权在接受方接受之前撤回要约。一旦接受方已经接受了要约,双方即形成了
合同关系,此时要约人就无法再撤回要约。因此,要约的撤回必须在接受方接受之前进行,否则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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