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在房地产的出租和出售情况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 出租情况: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出租时,其应继续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出租收入应按照租赁
合同约定的租金进行确认,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出售情况:当决定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需要将其转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资产的计量基础是较低的成本或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出售费用,取其中较低者。持有待售资产的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持有待售资产的计量基础上,如果发生了价值变动,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同时,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益或损失应当在资产转为持有待售状态时确认,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出租和出售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受到不同的会计准则和法规的影响,具体的处理方式应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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