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进行操作。以下是具体步骤:
1. 识别共同控制下的企业:确定哪些企业是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即由两个或多个投资者共同控制的企业。
2. 确定现金流量表的时间范围:确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时间范围,通常为一个会计年度。
3. 收集现金流量信息:收集共同控制下企业的现金流量信息,包括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各项金额。
4. 划分现金流量类别:将收集到的现金流量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的规定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类别。
5. 编制现金流量表:根据划分的现金流量类别,编制现金流量表。表中应包括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明细,同时计算出净现金流量。
6. 报告现金流量表: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报告给相关利益相关方,如股东、债权人等。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遵循准则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同时,应确保现金流量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便为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企业现金流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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