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核定征收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实务好课推荐
快速掌握餐饮会计全盘账务、纳税申报实操,风险控制
戳图点击带您快速餐饮行业账税问题>

赞一下!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核定征收如何进行纳税申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