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问题:我公司在疫情期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继减免商户租金后又给商户延期缴纳3-4月份的租金,但是我们合同上约定3-4月租金要在2月份缴纳,我们现在没有收到商户租金,缴纳

答案: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根据您所描述的业务问题,您公司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在相应的纳税申报所属期之内申报缴纳增值税。若您公司在相应的纳税申报期内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申请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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