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非湖北地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3月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那么4月申报第一季度增值税时,由于1、2月征收率3%,3月征收率1%,如何填写申报表中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

答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和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均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仍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赞一下!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3月减按1%缴增值税,4月申报时如何填写申报表?】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