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丢失了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还能认证吗?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
赞一下!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丢失了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还能认证吗?】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