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财务常见问题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A企业新建一个办公楼出租给B公司,A企业租金收入应当如何确认?

更新时间:2025-06-04  关注量:436  喜欢(93)

问:A企业于2019年5月将新建的一幢标准厂房及附属办公楼整体出租给B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期5年,即从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每年租金80万元,5年租金共计400万元,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收取。A企业就这笔租金收入应当如何确认?

答: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出租方(A企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租金收入,应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即2019年确认租金收入为40万元,2020年至2023年每年确认租金收入80万元,2024年确认租金收入为40万元。

赞一下!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A企业新建一个办公楼出租给B公司,A企业租金收入应当如何确认?】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