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财务常见问题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办公楼1号楼、住房1号楼1层自用,土地价款如何扣除?

更新时间:2024-10-18  关注量:620  喜欢(297)

问题:办公楼1号楼、住房1号楼1层自用,土地价款如何扣除?

回答: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屋过程中,最后剩余的部分房产没有销售,自己使用了,并且房地产公司将该房产登记到自己的名下,在税法上可以选择做不做销售处理。如果是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可以选择视同销售并且自己为自己开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在办产权时,不视同销售,那么增值税不能抵扣土地价款,以后按二手房销售仍不能抵扣土地价款,开发产品自持后再销售,由于土地价款不能抵扣,增值税税负大增。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还想学习更多房地产企业财税知识?快来看袁江泉老师讲解的房地产财务经理实训班吧!

袁江泉老师:注册会计师、某学院讲师,拥有央企、国企、私企20+年会计从业经验,历任税务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多家私营集团企业财务管理顾问、税务策划专家;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制造业财务会计管理、纳税筹划有精深研究,实战经验丰富。

理论讲述简明扼要、直指实际工作;案例实务从建账、记账、结账、纳税申报,直至财务分析汇报;即讲述法规依据、又讲述人与人的博弈、会计及各方责任的如何解脱;从出纳到财务经理全工作岗位的全程动手强化训练。

赞一下!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办公楼1号楼、住房1号楼1层自用,土地价款如何扣除?】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