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问题:母公司付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开抬头母公司土地出让金收据,子公司能否在计算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前扣除?
回答:
只要符合国土资发[2006]114号第10条第2款第6项规定,视同国土部门出让土地给子公司行为。根据财税[2016]140号第8条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国土部门开抬头为母公司出让金收据可在子公司做成本入账,征增值税时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能否扣除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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