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因此,因公出差购买的飞机交通意外保险的发票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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