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问题:认定为非正常户,对法人或
回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税总发〔2015〕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1)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
(2) 对非正常户
(3) 对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曾任非正常户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严格控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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