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三条规定:“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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