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取得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丢失了能否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发票作为入账凭证?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丢失不需要销售方重新开具发票,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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