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问题】
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需要交给购买方?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
因此,此种情形,销售方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发票及抵扣联)交给购买方。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但由于红字发票也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一般是销售方留存记账联,其余联次交与购买方。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需要交给购买方?】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