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财务常见问题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何时完成补缴?

更新时间:2025-04-12  关注量:216  喜欢(92)

【问题】

已享受缓缴2022年7-9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中小微企业,应何时完成补缴?

【回答】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3号)规定,阶段性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补缴,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具体补缴方式由各设区市确定。

温馨提醒:

请同时注意12月底年终决算暂停办理有关业务的时间。若您所在地区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自主确认申报并缴款的,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左边选择“社会保险费”或“社保费特殊缴费申报”,点击“获取最新数据”,查询最新待申报数据,点击“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后,点击信息查询中的“涉税查询”,选择对应所属期并点击“查询”,跳出界面选择对应明细点击“缴款”进行缴款即可。若您所在地区通过批扣扣款,请提前保障单位批扣账户余额充足。

继续延缓缴纳的税费应当在何时缴纳入库?

年底了,年终奖如何计算个税?

赞一下!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何时完成补缴?】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