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财务常见问题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企业所得税上对工资薪金总额如何界定?

更新时间:2024-07-28  关注量:438  喜欢(336)

【问题】

很多企业财会小白总是分不清财务和企业所得税上工资薪金总额的数据该怎么填写,企业所得税上对工资薪金总额是如何界定的呢?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的要点

长期借款业务涉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汇总

赞一下!

相关阅读: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所得税上对工资薪金总额如何界定?】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