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问题: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可享受税前扣除有哪些?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相关阅读:
1、股权转让交哪些税
3、企业没有在电子税务局领用过发票,但发票可领购数量为什么是0?
5、因疫情导致税控盘2月未及时抄报反写,3月可以进行抄报工作吗?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可享受税前扣除有哪些?】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