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财务常见问题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4-10-12  关注量:873  喜欢(509)

问题: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实务

答案: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务课程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加计抵减和加计扣除的区别

2、出租不动产收取押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3、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4、疫情期间,企业外购口罩发放给员工使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错误可以红冲吗?

以上就是关于【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会计实务 会计人员 专家问答

搜索栏目: 会计实务 会计人员 专家问答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