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财务常见问题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总分机构需要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更新时间:2024-01-06  关注量:599  喜欢(162)

问题:总分机构需要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实务

答案: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5种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务课程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2、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需注意哪些事项?

3、租用居民住宅办公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4、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免征增值税,进项税能否抵扣?如何计算?

5、申报表整合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

以上就是关于【总分机构需要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会计实务 会计人员 专家问答

搜索栏目: 会计实务 会计人员 专家问答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