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财务常见问题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个税?

更新时间:2023-05-24  关注量:746  喜欢(547)

【问题】

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个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符合下列条件的:

“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符合条件的,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务主管必须具备的能力有哪些?

2、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3、跨年发票可以入账吗?

4、2021年5月征期截止到什么时候?

5、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是否还需要备案?

以上就是关于【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个税?】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会计实务 会计人员 专业问答

搜索栏目: 会计实务 会计人员 专业问答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