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财务常见问题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集团内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是否免征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3-10-18  关注量:565  喜欢(153)

【问题】

集团内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及附件1规定,财税〔2019〕20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综上规定可知,集团内企业之间无偿借款,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2、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是否缴个税?

3、税控盘全额抵扣的分录怎么做?

4、自然人代开设计服务费发票时会涉及到哪些税费呢?

5、礼品费几种不同用途的账务处理梳理

以上就是关于【集团内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是否免征增值税?】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会计实务 会计人员 专业问答

搜索栏目: 会计实务 会计人员 专业问答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