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财税字[1997]115号),现对模具产品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1997年内,对陕西渭河精密工模具厂生产销售的模具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税额返还70%的办法。返还资金按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具体返还办法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94)财预字第5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二、模具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执行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不适用上述先征后返增值税的办法。
请依照执行。
相关阅读:
1、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3、关于公布北京昌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185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转正、山西迅速环能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期转正和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35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重新核定名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