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流转税管理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发(1998)0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报表报送。从1998年起,各局按季于每季度终了20日内,将“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情况统计表”和“校办企业税收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各局按统计表样自行印制)。今年1一6月的两表报送,可于7月20日前以累计数一次上报。
二、本次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从5月2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各局于7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的做法、情况、问题、结果等项内容的工作总结上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并做好接受省局的抽查验收准备工作。
相关阅读:
1、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2、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通知
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流转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