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8-12-18  关注量:511  喜欢(278)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批复》(国税函[1998]676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执行“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关于成都双流等3个机场民航国际航班使用保税航空燃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沿海渔港和渔业航标核查工作的通知

4、关于编报2011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题)预算书的通知

5、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