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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物资再生利用西北公司向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9-01-07  关注量:836  喜欢(67)

市国税二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物资再生利用西北公司向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陕国税函[1998]395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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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物资再生利用西北公司向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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