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2]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全省地税系统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保证执法资格考试顺利实施,省局决定成立执法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张火炎,副组长为蔡文斌、李有仓、王忍旺、薛庚武,小组成员为杜亚莉、贡献、王福堂、李新民、呼兰中。省局执法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地税局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执法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
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分工为保证执法资格考试顺利进行,比照总局做法,省局相关处室做如下分工:政策法规处负责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人事教育处、办公室负责考务组织、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监察室、征管处负责对考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并就执法资格考试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考试时间初步定在2002年9月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税法知识和税收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用书为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编写的《税收执法基础知识》及相关辅导资料。各市、杨凌地税局务必于7月底之前将地税系统税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统计表报省局政策法规处。执法资格考试结束后,省局将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对考试成绩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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