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2-11-26  关注量:243  喜欢(140)

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同时,按照文件的规定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所属中心支公司(名单略)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但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并接受主管国税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当地国家税务局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2、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 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3、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辅导用书及培训问题的通知

4、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677号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