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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