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更新时间:2005-12-08  关注量:898  喜欢(593)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编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榆政字〔2005〕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二、请你市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积极开展总体规划修编组织工作。

  三、请你市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和程序,制订详细的修编实施方案,本着设计超前、组织有序、依法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规划修编工作。

  四、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与正在开展的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相协调,明确总体规划的修编原则,突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调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云南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

2、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4、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西部外资目录(200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地方其他经济法规 地方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地方其他经济法规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