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4 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7-02-27  关注量:802  喜欢(555)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

  近日,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报来《关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请》(陕广网〔2006〕158号)。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规定,我局下发了《关于免征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陕地税函〔2006〕186号),已同意按照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享受有关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现对该公司报来的2004年、200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经审核研究后,同意免征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3228590.61元,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6792060.19元。

  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4、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灾后重建造林使用种苗质量管理的通知

5、海南省关于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捐赠奖励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4 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企业所得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