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和废渣范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7-05-15  关注量:457  喜欢(197)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游侠财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和废渣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44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解答

2、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3、关于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5、关于划清中央和地方的对外承包公司所得税的预算级次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和废渣范围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