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21-04-26  关注量:427  喜欢(166)

各市(区)医保局、税务局: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件”)精神,我省城乡居民2021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经结束。近期,部分统筹地区反映,有部分城乡居民因各种因素影响,错过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经研究,决定为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重新开通缴费通道。

缴费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缴费通道为原集中缴费期通道不变。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待遇享受期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48号文件”中已明确的特殊人群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仍按照“4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统筹地区医保、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动员,继续按照“48号文件”相关要求做好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工作。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召开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在中小煤矿应用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2、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通知

3、关于下达2006年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5、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地方其他经济法规 地方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地方其他经济法规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